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法规政策
分享到:
【媒体解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
2024-02-29 10:10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pdf

 


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出通知,明确从1月8日起,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各设区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中东莞、中山参照设区地级市执行。

  至此,在广东,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继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

  权限调整后,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托“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下称“新三库一平台系统”)办理资质审批,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相关工作要求。企业通过登录“新三库一平台系统”,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步骤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