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 > 批次用地名称 > 征地批准信息
分享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城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4-11-11 11:11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粤府土审1120245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城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汕尾市城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汕自然资20247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汕尾市城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使用2. 018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城区将国有农用地1. 6614公顷耕地0公顷和未利用地0. 30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 0546公顷。上述2. 0186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