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 > 批次用地名称 > 征地公告与听证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汕市区府公字〔2022〕11号)
2022-05-13 09:2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汕市区府公字〔202211

    为实施我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市区扩容提质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香洲社区夏楼美经济合作社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新林社区林埠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

项目位于汕尾市凤山街道东南侧,南侧临海滨街人造沙滩、西北侧临近香洲路、东南侧临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侧临近启津银湖湾国际幼儿园(详见拟征地范围图)

二、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4033公顷。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公字2021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安置途径

本次征收土地将结合实际安排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开展征地调查,包括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请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不配合征地调查工作的,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2419

附图.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