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汕市区自然资征启告〔2021〕1号)
2021-06-05 22:4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汕市区自然资征启告〔20211


为实施我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市区扩容提质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拟对市区香洲街道东兴社区新楼经济合作社“长窝尾”(土名)、香洲街道后径经济联合社“豆乳石”(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作为政府储备用地。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拟征地范围图。

二、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0.0029公顷,其中: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后径经济联合社土地2.9932公顷、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东兴社区新楼经济合作社土地7.0097公顷。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四、安置途径:本次征收土地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和留用地折算货币安置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开展征地调查工作,包括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不配合征地调查工作的,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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