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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汕市区府公字〔2025〕4号)
2025-03-04 18:5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市区府公字〔2025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经济联合总社马宫居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盐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金町经济联合社、金町村新兴经济合作社、金町村大园经济合作社新北村新姚经济合作社、浪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征收范围位于马宫街道(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1.1011公顷(合316.516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34日至2025317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3月4日起,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互相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534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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