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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接受年度检查吗?
2026-06-16 14:42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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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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