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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2025-02-19 15:4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长跑协会:   

  经查,你单位2015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9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汕尾市城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同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你单位如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2025年2月19日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海大厦区民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0660-339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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