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育管理部门: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pdf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汕尾市教育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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