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 2025 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二批)的通知
(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根据《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汕科字〔2024〕118 号)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等流程,现认定军创科技孵化器等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为2025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孵化服务水平。请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配合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运行评价或动态评估。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培育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业团队,推动我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附件:2025 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
汕尾市科技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2025 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2-04 14:59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