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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就业再就业成效显著 1至8月城镇新增就业3979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75人
2017-12-27 16:56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城区加强统筹,落实举措,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力军。今年1至8月份,该区城镇新增就业3979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7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1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72.35%、75%和73.67%;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126人,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558人,各完成年度任务的88.58%和77.9%。促进创业19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2%。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继续归零。各项劳动就业指标位居全市前茅。
     
该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和存在问题,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扩大就业再就业。由区人社局担主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率先在全区93个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由一名村(居)委干部兼任专抓,配套办公设备,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建立劳动就业档案,加强跟踪服务。按要求认真抓好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加大了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扶持力度。特别是针对女40岁男50岁以上的人员,积极为其申请社保补贴,帮助其实现灵活就业。促进零就业家庭稳定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为零的目标。同时,将“双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实施就业人才服务的重点,扎实做好他们的就业援助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转移就业工作,该区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区域劳务合作,扩大就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手机短信和报刊等媒体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发布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信息,深入宣传“双转移”政策,有效调动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的积极性。根据不同岗位和技能层次要求,大力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并与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训,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使当地不少转移就业人员适应了珠三角地区用工需要,成为具有较高技能和素质的适用型劳动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力稳定就业;大力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对外输出,加强与深圳、中山、惠州、东莞等地区的劳务对接,并以签订劳务协议的形式,落实双方责任。通过招聘及求职信息对接机制,及时将信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发布,积极主动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和相关服务工作。开展“一企一岗?互济共赢”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活动,并将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作为常态化的就业服务内容,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等,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及高校毕业生参与其中。今年1至8月份,全区转移农村劳动力到深圳、东莞、惠州等地就业达1292人。该区深入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今年来组织225家企业举办专场招聘活动6场次,提供岗位14632个,达成就业意向5984人,在本地成功实现就业3863人。此外,积极发挥区人力资源系统平台优势,做好职业介绍工作,通过人力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成功介绍了一批求职者就业。(通讯员 钟训成 周贵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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