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2022年度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的公示
区就业中心负责监测企业共25家,监测点负责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25人,共计负责259个月的监测填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每多增加一项就业监测任务的,按每人每月250元给予补贴。经我局审核,拟同意给予区就业中心核发2022年度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共人民币伍万壹仟捌佰元整(¥51800.00),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3年11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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