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丽娜等229人续期第1批申请2022年第四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经我局核准,拟同意对符合申请灵活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郑丽娜等229人(续期申请)给予申报办理2022年第四季度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费额度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郑丽娜等229人需补贴资金共人民币叁拾陆万叁仟捌佰柒拾叁元整(¥363873.00),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3年4月5日至11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3828704
【续期第1批】关于郑丽娜等229人2022年第4季度灵活社保补贴人员的公示名单.xlsx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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