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汕尾市城区新扬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22〕20号)的有关规定,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汕尾市城区新扬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变更为“汕尾市城区S242(汕尾大道)原老技工学校实训基地一楼内”,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0日至24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362283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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