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补贴的公示
2021年度全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共99个,为保障我区村(社区)服务平台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按照每个村(社区)每年补贴经费5000元的标准,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服务经费共49.5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汕财社〔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拟同意核发区就业中心扶持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共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00),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11月9日至15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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