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新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汕尾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的公示
汕尾市新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被省人社厅被评定为2021年度汕尾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根据《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精神,拟同意给予汕尾市新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拨付汕尾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10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6月22日至28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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