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经费的公示
我局收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要求拨“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经费的请示》。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7号)的文件要求,区就业中心于2022年6月6日与汕尾市美居家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营合同,合同期限3年。根据合同规定,需预付经费总额的45%作为乙方的前期运作经费。拟同意给予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拨付“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经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6月10日至1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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