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九名高校毕业生2022年1-6月工资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97号)文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执行,补贴支出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经我局审核,区就业中心上报材料符合规定,同意给予区就业中心核发9名高校毕业生2022年1-6月工资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4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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