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珊蕙、洪静儿等两位同志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
高校毕业生黄珊蕙、洪静儿等2位同志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现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核,黄珊蕙、洪静儿等2位同志上报材料符合申请条件,拟同意给予黄珊蕙、洪静儿等2位同志申请办理基层就业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2年4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9-关于黄珊蕙、洪静儿等2位同志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