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资金的公示
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21〕135号)的文件精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拟统筹利用部分业务转移至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的就业服务大厅建设汕尾市城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工程总额140310.92元,根据合同规定,在工程开工15天内需预付工程总额的30%(42093.28元)给乙方、加上其他费用6000元(设计费2000元、服务费2000元、咨询费2000元),合计48093.28元。所需补贴资金从汕财社〔2021〕33号文“南粤家政”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汕尾市广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深圳市中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丰分公司、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现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1年9月19日至25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362283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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