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给予杨钊立同志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
关于要求给予杨钊立同志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
高校毕业生杨钊立同志到广东善言律师事务所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现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经我局审核,杨钊立同志上报材料符合申请条件,拟同意给予杨钊立同志申请办理基层就业补贴,按照每人5000元的补贴标准,需申请补贴资金合计伍仟元整(¥5000.00)。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1〕33号)文件规定,所需补贴资金从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1年8月9日至1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362283
关于杨钊立同志拨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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