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城区拜恩度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我局收到汕尾市城区拜恩度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汕尾市城区拜恩度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创办企业,招用新员工3名,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现已为3名员工缴纳社保满6个月。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该公司上报材料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汕尾市城区拜恩度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拨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所需资金从汕财社〔2021〕33号文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6日至6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3362283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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