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新扬帆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城区第1-4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费补贴公示
城区新扬帆职业培训学校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开展城区2020年第1、10、11期和2021年第1-4期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班。其中,有2名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劳动力、2名残疾人共4人,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贫困学员生活费补贴资金。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和《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595号)的文件规定,拟同意给予城区新扬帆职业培训学校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生活费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1年3月19日至25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362283。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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