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汕尾市城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度汕尾市城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44号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凭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本通知之日起至面试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疫情高风险人群。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黄码的考生,须主动报告。面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及面试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生应在面试当天进考场前5分钟打开自己手机的“粤康码”(保持 “粤康码”显示时间动态,不能提供截图),以便工作人员查核“粤康码”状况,接受体温检测。如进场核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能进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将对其妥善处理。
4、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
5、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
附件1:2020年度汕尾市城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面试名单.xlsx
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