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2026年汕尾市城区就业驿站运营补助资金的公示
我局收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拨付汕尾市城区就业驿站(凤山文亭站)运营补助资金的请示》及《关于拨付汕尾市城区就业驿站(香洲中区站)运营补助资金的请示》。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6〕49号)文件规定,拟同意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2025年汕尾市城区就业驿站运营补助资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补助金额为每家10万元,所需资金从2026年省级就业驿站资金30万中列支,并直接支付到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机构汕尾市善城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海丰县幸福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公账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6年4月27日至5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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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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