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的公示
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招用1名退役1年内军人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按照每人10000元的补贴标准,拟同意给予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6年2月14至2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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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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