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拨付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一名高校毕业生2025年3月经费补贴的公示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此前已按上级下达指标招用了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服务人员3名,现递补招聘1名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执行,所需补贴资金从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上报材料符合规定,拟同意给予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发递补招聘的该名高校毕业生2025年3月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共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伍元玖角叁分(¥3965.93)。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5年3月27日至4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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