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拨付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两名高校毕业生2025年4月经费补贴的公示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上级下达指标招用了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服务人员4名,目前在职人员2名。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执行,所需补贴资金从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上报材料符合规定,拟同意给予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发2名高校毕业生2025年4月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共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捌角陆分(¥11570.86)。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5年3月27日至4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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