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2024年7-12月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公示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的文件规定,拟同意给予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7-12月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共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玖拾贰元叁角捌分(¥15592.38)。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5年3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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