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行政职权调整委托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汕府〔2024〕27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基层就业补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一般性岗位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吸纳首次在汕就业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创业租金补贴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创业孵化补贴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领、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等18项行政给付事项调整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2025年1月1日前已向我局提交补贴申请办理的,仍由我局完成后续的审批流程。
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0660-3299098
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2
市城区人社局:0660-3362283
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4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日
转自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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