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2024年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补助经费的公示
为保障我区7个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每年按照平均每个不高于1.2万元的标准安排经费补助,区就业中心拟申请2024年度全区7个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经费补助共8.4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汕财社〔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拟同意核发区就业中心扶持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共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4年10月22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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