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汕尾市城区惠民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地址、变更法人、新增工种和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15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8号)等文件要求,拟同意汕尾市城区惠民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地址、变更法人、新增工种和换发办学许可证,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至2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362283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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