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泓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汕尾市泓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
住所(变更前):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海滨大道夏楼美盐场新村二巷14号(自主申报);
住所(变更后):汕尾市区汕马路南侧5号(集康配件隔壁)(自主申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362283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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