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经费的公示
我局收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拨付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奖补资金的请示》。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8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4〕5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南粤家政”平台载体的服务功能,对2023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等级为A级(优秀)的基层服务站按每个站点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经费。拟同意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奖补资金100000.00元(拾万元整)用于奖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南路444号),所需资金从2024年省级“南粤家政”资金30万中列支,并直接支付到站点运营单位汕尾市吉仁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对公账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4年7月17日至2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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