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其梓、李妙婷、余潇湘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的公示
我局收到杨其梓、李妙婷、余潇湘关于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请,创办单位为汕尾市鲸玥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好利源杂货店、汕尾市铭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人员类别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返乡创业人员,创办时间分别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7月27日、2023年5月18日。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拟同意给予杨其梓、李妙婷、余潇湘申报办理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4年6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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