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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丽娜等六位同志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公示
2024-05-07 19:3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高校毕业生黎丽娜等6位同志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6个月,现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汕人社发〔2023〕13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的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核,黎丽娜等6位同志上报材料符合申请条件,拟同意给予申请办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按照每人5000元的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4年5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3828704 

    关于黎丽娜等6位同志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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