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执法
分享到: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8-07-03 17:51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经查实,该单位存在如下违规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标准收取环境监测费。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收费行为。

已作出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