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9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发展改革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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