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分享到:
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
2019-04-08 09:31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9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发展改革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95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