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8-10-30 09:26 来源: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9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汕尾市物价局《关于陆河县房地产交易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批复》(汕价[2002]107号)等2份价格管理文件同时予以废止。 
  请各地抓紧清理废止已制发的相关价格管理政策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粤发改价格函[2018]399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0660-3366678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