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工序废水主要为冲洗、清洗废水和收集的初期雨水,其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目前企业未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要求企业新增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计能力为2t/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达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维修船只的清洗,部分无法消化部分汇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委托汕尾市城区兴道管道疏通服务部清运并进一步处理,根据协议,最终去向为作为果园浇灌农肥或合法污水处理站处理,其私自违法处理责任由清运公司承担。远期废水经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厂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废气金属颗粒物比重较大,易于沉降,约90%可在操作区域附近沉降,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船舶修理补漆工序废气主要在船排产生,经过移动式收集帐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重视总平面的布置,生产区域合理布局,区域内设备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钢板、打磨铁锈、修磨钢屑、焊渣、清洗废物、废零部件、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油漆包装桶、废油漆工具、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劳保用品、船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废旧钢板、打磨铁锈、修磨钢屑、焊渣、清洗废物、废零部件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油漆包装桶、废油漆工具、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抹布等劳保用品随同船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据生产特征以及本项目中生产工艺及后续防治措施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如果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废水中的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水,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环境管理。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