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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1 15:5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汕尾市城区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加强教育监管、优化服务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改革措施的宣传解读形式尚显单一,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方式进行通俗化解读的创新不足。二是公开渠道的整合与便捷性需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间信息协同发布机制不够完善。

接下来,区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时限要求,优化发布流程,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之间的协同联动;二是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的传播力、到达率和理解度;三是建立健全重要政策例行解读机制和热点问题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教育领域舆情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汕尾市城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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