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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首所公办专门教育学校揭牌
2023-01-02 11:41 来源: 汕尾市教育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12月29日上午,我市第一所公办专门教育学校——汕尾市阳光学校揭牌办学,标志着我市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工作迈入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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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石磊、庄红琴实地调研指导专门学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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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许伟明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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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上,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伟明表示,市阳光学校作为全市第一所集义务教育、矫治教育为一体的全寄宿制公办专门学校,凝结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希冀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弥补了我市专门教育领域的空白,对完善我市教育体系建设、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真正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有教无类。他希望,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各项办学机制体制,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完成在校青少年矫治转化任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引导学生行为养成到位、心理健康到位,让学生重回人生正轨,成为守法公民;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守正创新,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形式载体,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出一条符合在校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管理方式,切实把专门教育办出成效;着力打造汕尾专门教育品牌,对标先进,明确办学定位,办出特色水平,为推动汕尾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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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阳光学校将实行“全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开齐开足与普通中小学校完全相同的义务教育课程,并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开设法制教育、心理矫正、亲职教育等专门课程。按照计划,学校还将配备教管队伍,公安、司法等部门将根据办学需要,派驻民警、法治副校长等支持参与专门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学校2022—2023学年度设置四个教学班,面向全市招收80名12-18周岁的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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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海丰县教育局、赤坑镇,市直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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