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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12-10 16:10 来源: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7〕2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62017学年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wpt.edu.cn/xxgk/index.htm查阅。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予以公开,认真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优化内部治理,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及工作机构,充分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研究加强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完善公开流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责任,落实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学院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也进一步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整合公共平台,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学院门户网站发挥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以网络作为主要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开设了专题网站。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量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校园网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报告期内在学院校园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新闻930多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0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

(1)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包括一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发展规划以及工作计划等信息。

(2)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就业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教学、科研信息,资产管理信息,人事任免、招考录用信息,职称评审信息,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的招投标信息等。

(3)办事机构、职能分工。包括学院各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内设科室、办事程序等信息。

(4)招生阳光工程公开情况。在招生章程方面,我院认真制定《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审查通过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院网站进行公布。在招生计划方面,我院认真编制招生计划,2017年招生计划数为3040人(含五年制转段数),实际共录取新生3040名,五年制招生计划数为720名,实际录取新生626名,其中3+技能证书高职类批次录取50名,三二分段录取113名,三年制专科录取1496名,最低分数线学考文143,学考理130,普高文284,普高理200,“3+技能证书”180;五年制转段生229名。我院无招收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在招生咨询方面,我院公布2部招生咨询电话,开通QQ、微信以及4个招生咨询群为学生提供招生咨询,并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在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方面,成立专门纪检监督机构,对外公布纪检投诉方式方法,对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年以来未收到投诉上访信息,未发现违规事件。

(5)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

(6)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16~2017学年度,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信息与投诉方式、招投标公告等信息,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民主监督。

(7)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我院主动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和财务处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学院预决算由学院教代会通过,不断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

(8)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我院全面落实教育收费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公告栏、招生简章等途径主动公开。

(9)公开招投标信息。我院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遵循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要采购设备、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府采购网及学院网站等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

2.公开栏

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单位相关信息。

3.各类年鉴、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4.新闻媒体

积极向广东教育网、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汕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学院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未收到师生或社会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为无。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通过教代会、工作访谈、调研以及其他渠道收集并听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发动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本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我院主要通过电话咨询、院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与公众增强互动。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度,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院实施信息公开以来,一直致力于把信息公开打造成为民主治校的重要平台。实际上,广大师生员工对我院信息公开实施状况普遍满意。并通过这个平台积极参与学院管理和建设,对学院发展提出了大量的有益的建议。另一方面,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进一步统筹协调,加强督查督办,激发基层活力。

查摆不足,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与深化。今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具体做到:

(一)提高认识。继续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院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公开范围。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目录的编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征求全院师生员工的意见,推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对师生关注度高的学院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探索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定的公开制度。

(三)创新手段。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广泛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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