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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2023-04-07 12:16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22年11月,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汕尾市城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李绪区长牵头区审计局,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以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站位部署审计整改落实。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审计权威的政治高度,坚定坚决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落实整改。肖勇科书记、李绪区长在区委历次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整改推进会上都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对审计专题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以有力的跟踪检查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按法定要求,将落实审计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等方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及时得到整改,不断强化跟踪检查责任。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另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通过建立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实地检查整改效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整改督办函等措施,倒逼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深化标本兼治,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大部分被审计单位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抓手,切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地各单位制定出台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努力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对于需逐步整改的问题,也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时完成整改。

  (四)强化整改监督,以多方的协同合力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区委巡察办、区政府督查室分别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督查内容,对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关注,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分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政策跟踪落实情况、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绩效审计情况、国有企业审计调查情况等部分,查出应整改问题166个(分解细化后),区审计局将具体整改情况分3种类型进行处理:第1类为“销号”,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销号”。第2类为“挂号”,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已发生的问题,既成事实难以追溯整改(如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执行政府采购等),其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且有明确的整改进度安排,但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按规定进行“挂号”。对作“挂号”处理的问题,将通过审计整改“回头看”或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确认后进行“销号”。第3类为“尚未整改”,即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确认为“尚未整改”。截至2022年12月15日,已“销号”整改问题90个,已“挂号”整改问题64个,尚未整改问题12个。

  (一)财政管理方面

  1.区级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未盘活利用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国有资产情况,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资产处置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对预计可盘活资产逐项核定并拟定具体处置方案。

  (2)关于财政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部分多列收入退回国库。

  二是未及时征缴罚没收入的问题。已督促区自然资源局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因被处罚的村(社区)经济困难等原因,至今尚未缴纳罚款。   

  关于资金清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已全力做好清理银行垫付资金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统筹有限库款,对银行垫付资金进行清理。

  关于部分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未办理用海手续和区妇幼保健院一期建设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捷胜镇现已编制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并已按程序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用海手续,区妇幼保健院一期建设项目已开工,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3个专项债券项目部分预测收益不切合实际的问题。关于城区凤山街道东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区渔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等3个专项债券项目,将通过整合旅游业收入等作为项目预测收益申请专项债券项目。

  (5)关于财政暂付款项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区财政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性款项余额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比例为23.28%,超过规定的5%的问题。截至2022年12月12日,我区2019年以来形成的暂付款87213万元,已清理消化4000万元。2022年当年未新增暂付性款项。接下来将加强暂付款项管理,严格控制暂付款项新增规模。

  二是区财政2018年以来形成的暂付款项有50985万元未清理,占比74.36%,且未制定消化方案的问题。结合目前城区财力状况,2022年全年计划消化历史挂账12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2日,2022年当年累计已清理消化历史挂账5691万元。下来,区财政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统筹有限财力,对历年累计形成的暂付款制定清理消化暂付款计划方案,逐步清理消化。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预算项目未按支出用途编制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按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按支出用途编制至相关经济分类科目。

  二是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部分单位资金已形成实质支出。该问题东涌镇人民政府尚未落实整改。

  三是未按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未按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退回原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挤占项目经费。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出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部分单位已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该问题东涌镇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尚未落实整改。

  二是使用不合规的票据入账的问题。部分单位已补上发票,今后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对入账票据审核把关。该问题东涌镇人民政府尚未落实整改。  

  三是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利息收入1.30万元上缴国库。

  四是“白条抵库”的问题。该问题是暂借的形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相关单位已向财政申请经费,至今该项经费未到位。

  五是未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将本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20万元拨入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六是应收未收房屋租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尽力与承租方交涉,正在追回资金。  

  (3)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一是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问题。相关单位2022年开始已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均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二是无预算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做好2023年采购项目预算工作,细化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

  三是虚假询价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严格按采购规定,依法询价。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的问题。相关单位重新调整科目,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济事项。该问题凤山街道办事处尚未落实整改。

  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到5%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区审计局将在下年度部门预算审计中继续跟踪整改情况。

  三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违规金额,承诺今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是私车公养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违规金额。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数字政府平台与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价值不一致的问题。部分单位已重新核算、补录并计提折旧,做到账、卡、实相符。该问题东涌镇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尚未落实整改。   

  二是房产、空调、投影仪等未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部分单位已补录固定资产。该问题凤山街道办事处尚未落实整改。

  (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创建无证明城市”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电子证照开通率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研究梳理我区证照目录清单,推动证照开通工作,该项整改将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未列入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问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已经列入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三是有2个单位仍收取已关联电子证照的证明材料的问题。经抽查,上述证明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不再收取复印件。

  四是区司法局未统筹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设立工作专班的问题。该问题已落实整改。  

  2. “民情地图应用推广”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有3个镇(街道)联勤指挥中心事件按期办结率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强化业务培训,按期办结率最低达到91.15%,最高办结率100% 。

  二是香洲街道办事处抽调5名专职网格员在疫情防控办公室,且未对抽调的网格员制定相应考核制度的问题。已制定了专项考核评分表和专职网格员季度考核工作制度。

  三是捷胜镇1个村和香洲街道5个村(社区)未及时处理群众在“善美村居”平台提出的意见建议的问题。相关村(社区)已及时回复并处理,发挥“善美村居”平台作用。

  四是红草镇、捷胜镇、香洲街道共10个村(社区)财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相关村(社区)已上传财务支出票据并公示。

  五是捷胜镇18个村(社区)均未成立“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工作小组的问题。相关村(社区)已落实整改。

  六是网格管理系统显示捷胜镇“三线”凌乱问题已办结,但现场检查仍存在上述现象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按“民情地图”事件流转处置规定,对网格员上报的事件迅速作出研判、分拨、跟踪,确保网格事件得到及时的处理、解决。

  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方面

  1.乡村振兴方面。

  一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实施本应委托镇街实施的滨海休闲文化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个子项目的监理、概算等工作的问题。该问题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尚未落实整改。

  二是项目未实施全过程监理的问题。该问题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尚未落实整改。 

  三是未及时支付建设资金的问题。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向区政府申请两个项目初步设计、勘察等前期经费。

  四是多计监理招标代理费用的问题。该问题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尚未落实整改。   

  2.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部分公厕建设选址不合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目前相关单位已设置公厕引导牌,指引公厕方向。

  二是城区内6处年久失修的公厕未进行改造重建,导致长期闲置、荒废的问题。相关单位计划征用作为街道改造项目用地,持续推进中。

  三是部分公厕管护不到位,未落实保洁、维修工作的问题。相关街道已督促落实保洁员进行专门保洁管护,对一些损坏位置和物件已维修或更换。

  四是部分新建的公厕不符合建设要求、内部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相关单位根据公厕建设设计标准,结合实际需要重新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并不断完善公共厕所水电、防蚊和无障碍厕间扶手等内部设施设备。

  五是公厕附近未设置引导牌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

  六是个别公厕无障碍厕间未对外开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  

  七是未按规定及时将公厕建设档案资料报送档案馆的问题。由于区档案馆旧库房已满,暂时无法接收档案资料,待新档案馆建成后再入新馆。新档案馆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方面。

  一是传染病床、ICU病床、负压条件传染病救治床位任务完成率低的问题。医院现有用地面积远远不能满足建设传染病区的要求,将另行选址征地。

  二是未启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达的救护洗消站配套建设工作的问题。住院部场地局限,重新规划床位数尚存在难度,计划在医院对面征用后径村13500平方米占地后,完成多功能抢救室、重症抢救病区(ICU床位50个)等配套建设,满足五个救治中心的使用需求。

  三是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等未纳入政府考核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4日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公平、公开的全面现场评估,项目执行评估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

  四是未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问题。区政府已于2021年3月4日印发了《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汕市区府函〔2021〕9号)。

  五是未将疫苗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计划的函(502101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已将疫苗工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预算资金15万元。

  六是有1015名儿童未完成入托入学预防接种的问题。经核实,截至2022年6月底,入学儿童未完成补种人数223人,其中家长拒绝接种的为69人,疫苗间隔时间不够不能接种的为154人;入托儿童未完成补种人数210人,其中家长拒绝接种的为31人,疫苗间隔时间不够不能接种的为179人。各预防接种门诊将继续跟踪落实补种工作,及时为间隔时间达到接种要求儿童立即开展补种服务。

  七是12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已接种第2剂27.71万人,覆盖率84.89%,未达到99.89%的目标要求的问题。截至2022年5月31日24时,12岁以上人群涉及常住人口32.64万人,已接种第2剂次32.08万人,接种覆盖率98.28%。

  八是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冷链设备管理不规范、疫苗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表并记录设备运行状况,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现已制定疫苗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4.2019至2020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5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水利建设项目已及时组织验收;4个已竣工验收的水利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有1个水利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导致未及时完成的问题。2019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汕尾市城区三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汕尾市城区红草马宫联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和汕尾市城区捷胜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已完成验收。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已完成并验收。汕尾市城区村村通自来水第三期工程、汕尾市城区宝楼水库白蚁防治工程、汕尾市城区红草马宫堤围浪清段白蚁防治工程3个项目已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陂头老村进村路建设项目、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移民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目前业主单位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该项目财务决算工作。

  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移民直补到人补助结余资金9.12万元,未纳入项目资金统筹使用的问题。2019年结余资金已调整与2019年第二批结余资金整合用作大陂头路边建设项目。2020年结存资金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水移民〔2020〕9号)文件精神,已用于汕尾市城区水库移民“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

  三是东涌镇大陂头移民村实施的2020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多计工程量的问题。业主于2021年9月8日组织各参建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自验,并进行现场查看、测量及查阅有关资料等,最后开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该项目自验合格。

  四是捷胜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双石湖段)部分建设未达到设计要求,现场测量C25矿粉混凝土框格梁间距相差2.45m的问题。业主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设计部门逐项对照问题已按实际情况完善相关设计修改手续。

  五是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未明确工程档案管理职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已委托第三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历年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同时落实了档案管理机构人员。

  政府投资建设方面

  1.汕尾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方面。

  一是建设项目手续不齐全的问题。红海西路幼儿园是红海西路安置小区配套工程,是整体办理施工许可证,红海西路幼儿园改建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8月17日通过验收。

  二是有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的问题。红海西路幼儿园改建项目已于2022年8月17日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正在办理结算审核手续;城区档案馆和城区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马官长沙炮台修复工程项目尚未落实整改。

  三是有1个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城区档案馆和城区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按合同约定需支付至合同工程款的80%,目前已支付了2783.80万元,占合同工程款的77%,2022年9月20日已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工程款109.53万元,将继续整改,落实工程款的拨付。

  四是马宫街道办事处未通过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长沙村文创新渔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测量和图纸审查3项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该问题尚未落实整改。

  2.凤山初级中学教学楼拆建改造及配套工程决算方面。

  关于多计建安工程费的问题。相关单位现已落实整改,据实结算。     

  3.汕尾市城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决算方面。

  一是多付建安工程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多付款项。

  二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规范的问题。经抽查,相关单位现已基本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研究决策,提高班子民主、规范和科学决策水平。

  (五)绩效方面

  1. 2021年度全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

  一是关于人为拉高支出进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额度996.8万元。

  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新的资金分配方案,已支付2021年汕尾市城区国家和市级居民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检测服务项目预付款17万元,占60%。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三是向已亡优抚对象继续发放救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多发的抚恤补助0.22万元。

  四是直达资金未标注标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

  五是数据未同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更正发放明细表,加强预算管理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对接。

  2.区2020年度大伯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绩效方面。

  一是项目运营方未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的问题。相关单位2020年8月已采购除氨氮设备并投入使用,通过治理氨氮指标已恢复正常。2020年7月现场取样检测,场外排放的污水氨氮指标已达标。  

  二是项目运营方未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自付费用为本项目的设备、建筑以及运行与维护过程,购买一切财产保险。

  三是督促整改不力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自身工作检查与督促,落实责任人制度,指定专门责任人,负责长期狠抓制度执行。

  三、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相关建议

  (一)部分预算管理问题持续存在且有共性

  每年审计对象虽不相同,但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肃等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连续性。对此,审计建议:准确厘清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强化支出标准对预算的约束力,充分体现勤俭办一切事业的预算编制原则,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部分单位内部管理与监管意识有待提升

  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等情况往往与内部管理不到位有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及管理、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加以解决。对此,审计建议: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预算管理和遵章守纪意识,从严从紧抓好厉行节约,对预算部门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动态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四、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但仍有一些问题未彻底完成整改。对此,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都作出了安排。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一)不断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动真格、见真章、有实效,督促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二)持续加强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城区审计机关将通过在审计期间督促立查立改,审计结束后要求限期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持续盯紧问题整改,开展现场检查压实问题整改,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一体推进。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在“治已病、防未病”上狠下功夫,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努力使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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