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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城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10-19 09:0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21年9月29日在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局长  陈焕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三大行动”“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平安城区”建设等为主抓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财政保障稳步加强。一是着力抓好财税收入。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4亿元,同比增长5.75%,实现年度预期目标。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海陆丰革命老区财政扶持政策机遇,2020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7.5亿元。三是加大债券资金投资力度。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6.2亿元,用于公共医疗卫生、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一是强化教育保障。2020年财政教育支出8.25亿元,同比增长2.32%,落实全覆盖生均公用拨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政策,支持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20年卫生健康支出3.31亿元,同比增长21.85%,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财政保障政策;投入0.38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三是打好乡村振兴攻坚战。2020年投入2.71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整治、新农村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落实农业保护补贴政策。四是发展文体旅游事业。2020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6亿元,同比增长11.37%,保障文化设施配套、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馆免费开放等方面资金需求。五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统筹0.77亿元用于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优抚等对象的补贴标准。

——审计整改成效良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及时纠正错弊,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截至2021年6月底,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应整改问题47个,已整改问题40个,制定措施、逐步整改问题7个,落实审计整改率85.11%,比去年12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时提高2.13 %。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744.91万元,拨付滞留或闲置资金11734.19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211.51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组织实施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一级预算单位以及教育系统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编制的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4704万元,总支出33128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9036万元,总支出38792万元,调出资金3016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8万元,总支出88万元,年终无结转。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能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保证运转和重点支出的资金需求,财政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代编预算规模偏大。根据年初预算草案反映,2020年公共代编预算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83%,代编预算规模偏大,不利于财政预算约束。

2.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1)资金执行率低。审计抽查8个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其中有3个单位3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金额399.63万元;有2个单位4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为0,涉及未执行金额992万元。(2)1个单位对培训补贴对象审核不严。一是向不符合申领要求的城区宝拿世家服装厂核发职工线上适岗培训补贴7.05万元;二是向海丰县隆隆金实业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等3家企业多核发164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培训补贴16.33万元;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23.38万元。(3)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1个单位未及时对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00万元制定分配方案,截至2020年12月底资金尚未支出,影响项目的组织实施。(4)未按规定及时下拨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截至2020年12月底,因个别镇街报送的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导致未及时下拨2020年度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359.44万元,截至2021年4月底仍有80.28万元未下拨。(5)2020年未全面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资金结存在预算单位未盘活,影响资金利用率。

3.预算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1)将属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公证费14.62万元,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范围并缴入国库,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导致多列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2万元。(2)截至2020年12月底,未及时将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3.22万元上缴国库,导致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2万元。(3)7个单位未及时收取2020年度非税收入9.57万元,导致少收当年收入9.57万元。(4)截至2020年12月底,8个单位未及时处理非税管理系统中已作废的缴款通知书,涉及金额160.85万元,导致非税管理系统数据不实。

4.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1)未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截至2020年12月底,区未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不利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经抽查,2019年度村公共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等9个项目均存在缺少绩效目标或指标设置不完善的问题,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3)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东涌镇铜锣寨古墙修复和雕塑制作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低”,项目计划2019年9月完工,截至2021年4月底仍未完工。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48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5个教育系统二级预算单位及4个三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1)2个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提前支付漂浮物清理、媒体宣传项目款18.16万元。(2)9个学校9个工程项目未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8846.32万元。

2.财务管理不规范。(1)15个学校超范围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付教师节慰问品、基建借款及利息104.92万元。(2)20个单位、18个学校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支付邮电费、办公费等172笔78.76万元。(3)3个单位、15个学校未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3.“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不够严格。(1)15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21.51万元。(2)9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11.76万元。(3)5个学校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共7笔,涉及金额0.33万元。(4)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其中:5个单位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空调机、印刷服务及委托审计业务费等15.43万元;2个学校虚假询价采购办公桌椅等家具,涉及金额14.19万元;3个学校未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餐饮服务单位。

4.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1)8个单位利息收入26.22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2)1个学校将食堂承包款转换为教师用餐优惠,变相占用非税收入10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组织对2020年“促进就业优先”“南粤家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部署”“基层基础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截至2020年12月底,未将处置就业风险支出纳入区财政应急储备使用范围。二是2个单位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有3人录用时间早于失业登记时间。三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每月开展至少1次跟踪服务失业登记人员。

(二)“南粤家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组织对全区2019年以来“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全区2019年仅开展“南粤家政”培训38人次,未完成全年200人次的培训任务。二是1个单位2020年4月违规继续与2家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协议。

(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配合市审计局,对我区落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截至2020年12月21日,区未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计划,影响革命老区政策措施的落实。二是截至2020年12月底,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占自筹计划投资额的71.22%,自筹资金投入较慢。三是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土方平整项目要求2020年3月完工,截至2020年12月底仍未完工,项目推进缓慢。四是截至2020年12月底,未联合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平台。

(四)基层基础建设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红色细胞工程”工作落实不到位。(1)7个镇(街)未落实1名镇(街)干部全脱产专职驻1个村(社区)工作。(2)55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超过核定职数。(3)4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均低于90%。(4)8个村(社区)老人会、理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未落实向村级党组织报告制度。

2.“平安细胞工程”工作落实不到位。(1)95个村(社区)未完成一村(社区)一警配备工作。(2)7个村(社区)未严格落实“七必上时段”的劝导工作。(3)7个村(社区)驻村民(辅)警未落实每周不少于3天到联系点开展工作的要求。(4)4个村(社区)未在主干道、主要道路安装视频监控。(5)3个村(社区)驻村法律顾问未按合同规定每月不少于8小时到驻村开展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和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法制讲座工作。(6)截至2020年11月26日,未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化相关文件。

(五)营商环境优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便民利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1)全区有9个部门424项政务服务事项未按要求进驻实体大厅,“一门式一网式”改革进度缓慢。(2)“一次通办”工作落实不彻底,有173项要求即来即办的事项无法实现“马上办”。(3)区有关单位“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不够深化,部分事项无法“一站式办结”,工作效率打了折扣。(4)2个单位未落实为新开办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未能实现“即到即刻、即刻即取”任务目标。
    2.信息化建设进度不够理想。(1)未建立开办企业全链条信息共享机制,区一级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未建成,区政务服务中心收件受理系统与税务部门系统数据尚未完全对接,“多证合一”改革不彻底。(2)区各部门系统自成体系,各行业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无法共享,“一网通办”难以有效推进。
    3.“网上办事”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1)1个单位对“粤商通”APP系统的推广力度不够,且因系统仍不够完善,商户出现关联不成功情况,导致商户关联的积极性不高,整体上线率较低。(2)1个单位未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将农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纳入全区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平台,无法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备案。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2019—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配合市审计局对惠渔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一)2019—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截至2021年5月底,中小河流治理、雨污分流、乡村振兴示范带(东线和西线)三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4061万元。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原计划2019年4月完工,截至2021年5月底,该项目仍未完工,建设进度缓慢。三是6个村委2019年至2020年期间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现金发放厕所革命补贴款26.75万元。四是1个单位未按各镇街实际建设完成量下达2020年“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11.73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对“四好农村路”(村路)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进行账务核算。

(二)惠渔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捷胜海堤加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相当缓慢,未能按计划在2017年10月前竣工。二是截至2021年4月8日,1个单位未审核和拨付“减船转产”资金1740万元,未实现2020年“减船转产”资金绩效目标。三是截至2021年4月9日,2项惠渔政务服务事项仍未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受理审批。

四、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组织实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区红草镇晨洲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等绩效审计。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截至2021年3月底,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及周边道路提升项目只完成道路改建和土地平整,建设进度缓慢。二是截至2021年3月底,1个单位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11.1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审计

省市县三级联动对我区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1.部分下达至企业的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不佳。(1)截至2020年8月31日,1个单位未申请拨付使用新冠肺炎疫情中央补助结算项目资金415.75万元。(2)截至2020年10月20日,区应急物资保健体系项目厂房建设缓慢,仍处于设备招标阶段,难以达到2020年底形成实际生产能力的要求。

2.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违规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转至预算单位账户,并在直达资金系统多报支出。(1)违规将直达扶贫资金90万元拨至三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截至2020年10月底,未惠及受益对象。(2)直接将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850万元拨付至医院,截至2020年11月17日,实际支出数为0。

3.违规使用资金。(1)区龙泰种养专业合作社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违规用于场地装修等事项。(2)2个单位未及时更新困难群众救助、抚恤对象名单,向20名死亡人员账户发放补助2.68万元。     

截至2021年1月,上述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三)区红草镇晨洲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绩效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时,未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二是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实施方案不够了解,参与度不高,未能充分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区审计局组织对汕尾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区教师发展中心、捷胜渔港现代三级渔港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一)汕尾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广东省龟龄岛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三马路、翠园街、澳门街和高第街)、凤山中学教学楼拆建改造及配套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项目手续不齐全。(1)广东省龟龄岛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未办理项目环评和海域使用相关手续,项目已竣工未按规定办理国家总体竣工验收。(2)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三马路、翠园街)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2. 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1)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澳门街和高第街)未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翠园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设计进度缓慢,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足。

(二)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多付项目建安工程费23.68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区教师发展中心项目已支付建安工程费1299.74万元,经审计发现,施工单位多计铝扣板吊顶天棚、屋面防滑砖、钢筋混凝土管桩等工程费用23.68万元,导致多付建安工程费23.68万元。

2.项目设计变更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一是图纸显示报告厅、电梯厅、前室及走道天棚做法DP2为混凝土随捣随抹平,面层二次装修处理。现场勘察做法为白色刮腻子,无二次装修处理。二是图纸显示屋面层给排水平面层消防水箱DN100、DN32钢管位于2-P至2-N处,现场勘察实际位于2-N至2-J处。上述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履行设计变更手续。

(三)捷胜渔港现代三级渔港一期工程决算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工程资料管理混乱。捷胜镇政府未能及时提供工程资料,未对现有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起,主要集中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假询价采购办公家具、未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等问题。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科学理财意识不够强,存在“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重进度、轻绩效”等片面理财观点。缺乏科学系统理财思维,没有很好对资金、项目管理和政策落实做到总体统筹规划,存在短视行为。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申报预算随意性大,预算审核把关不严,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同时项目储备和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资金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不到位,导致资金、资产沉淀闲置,损失浪费、缺乏配套资金等问题发生。三是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内控制度、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业务主管部门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一要结合当年履行职责和办理事项为基础核定年度支出,参照上年年终决算,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算调整,避免年终结余过大。二要对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补助及专项追加安排的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专款专用和及时使用。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一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之间的界限,严禁挤占项目经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对接工作,充分盘活资产,改变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状。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一要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及时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优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机制。二要健全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明晰职责,打破信息渠道的“中梗阻”,打通上级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一要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二要加强现场管理。加大工程现场管理力度,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履职尽责。三要强化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等,对工程实行全覆盖监理。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新担当新作为走好走实城区审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路子,为奋力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在全市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进程中实现城区率先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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