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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10-20 16:36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20年9月29日在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局长  陈焕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9年城区各有关部门能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配套和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社会和经济保持较好发展态势。能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积极抓好财税收入。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685万元,同比增长9.08%,顺利实现年度预期目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排名全市第二位。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逐步完善存量资金清理回收机制,加大资金清理盘活力度,2019年全区共盘活11524.69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海陆丰革命老区财政扶持政策机遇,对接革命老区扶持政策,2019年全区共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96692万元,其中海陆丰革命老区各项扶持资金41242万元。四是积极申请政府债券资金。着力抓好项目储备,完善政府债券项目库,2019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000万元,拓宽了建设资金来源。

    ——社会民生保障不断加强。2019年全区财政完成民生类支出125512万元,增长42.7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8.39%,有力保障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低保标准,每月调高72元;提高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发放优抚资金1344万元,同比增加19.47%。二是强化教育保障。2019年财政教育支出80601万元,同比增长27.53%,落实覆盖公办学校的生均拨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教育“创现”,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9年财政卫生健康支出28561万元,同比增长11.6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和补偿机制,推动医联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建设工作。四是全面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7085万元,落实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支持文体旅游事业发展。2019年财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33万元,保障基础文化设施完善、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馆开放等方面资金需求。

  ——审计整改落实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应整改问题52个,已整改问题49个,制定措施、逐步整改3个,落实审计整改率94.23%。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341.92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3402.26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284.18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区财政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反映,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8513万元,总支出295743万元,结转结余27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66万元,总支出1193万元,结转结余17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8215万元,总支出47275万元,当年结余-90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0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0万元,总支出70万元,结转结余10万元。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区财政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运转和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1.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70万元,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不利于预算执行和考核。

  (2)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经审计抽查,2018年度和2019年度油补资金、区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金玉湾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资金合计6274万元,仅使用578.74万元,使用率9.22%,剩余资金5695.26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仍结存在区财政局。

  (3)未按规定及时下拨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343.59万元。2019年7月,区财政收到2019年度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343.59万元,因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未能及时报送补贴农户名单,截至2019年底,该资金未能按规定及时下拨。2020年3月区财政局才将上述资金下拨至各财政所,由财政所拨付农户。

  (4)非税收入477.0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19年底,区财政局未及时将存放在区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477.03万元上缴国库,2020年3月才将上述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导致少列当年预算收入477.03万元。

  2.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方面。

  (1)年初代编预算规模较大。2019年初预算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160万元,其中公共代编预算支出47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9%,代编预算较大不利于财政预算约束。

  (2)财政资金支出审批不合规。2019年10月区财政追加预算拨付区公安分局用于办公楼改造、东涌派出所修缮工程和警车购置补充经费200万元未按规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及提质增效方面。

  截至2019年底,区财政局未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不利于存量资金的监控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全区55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查出有28个单位存在8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035.71万元。主要是:

  1.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方面。有2个单位实际支出数与决算报表数不符,涉及金额194.34万元;1个单位项目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涉及金额29.26万元。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有8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预算,涉及金额38.74万元;6个单位未按规定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17.17万元。

  3.其他问题方面。有4个单位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涉及金额19.58万元;21个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410.92万元;1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82.03万元;1个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43.67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区审计局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马宫街道办事处、东涌中学、凤山祖庙旅游区管理处、机关幼儿园5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3个单位挤占专项和代管资金,涉及金额756.91万元。

  2.有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4786.79万元。

  3.有1个单位未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涉及金额53.2万元。

  4.有2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9.79万元。其中1个单位坐支现金40.4万元;2个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支付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等共45笔29.39万元。

  5.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入账,涉及金额15.31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稳就业”、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促进民办教育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稳就业”专项审计方面

  未及时贯彻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就业补助资金结存较大。区财政局2018年年终结转就业补助资金852.69万元。2018年、2019年1-6月拨付资金进度分别为50.91%、9.48%,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就业政策落实。

  (二)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方面

  1.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底数不清。2019年4月区卫健局未统计区属公立医院、卫生院拖欠药品及耗材账款,导致医疗系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底数不清。

  2.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数额大。截至2019年6月底,有1家医院拖欠1年以内账款3247万元,其中:药款1201万元、卫生材料款2046万元。

  (三)促进民办教育审计方面

  区教育局促进民办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未及时使用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区财政下达区教育局2018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共212万元。因区教育局未及时申请拨付2019年、2020年资金,截至2020年5月底,上述资金仅拨付使用2018年资金42万元。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未拨付。因区教育局未申请,截至2020年5月底,区财政未拨付2019年至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审计机关重点开展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

  审计机关组织对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8年以来在深圳市及上级有关部门帮扶下,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截至2019年9月底,以前年度资金闲置结存于区财政局,涉及金额321.95万元,其中:区扶贫开发资金闲置超过2年金额15万元;市新农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闲置时间1至2年金额126.8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闲置时间1至2年金额9.7万元、闲置超过2年金额170.4万元。

  2.扶贫项目推进及绩效方面。

  (1)部分资产收益类项目后期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600万元。捷胜镇2019年分两次共600万元扶贫资金投入到市丰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并签订投资合同,约定投资期间每年的投资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5%,但该公司收到资金后转入新品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实际扶贫资金是投向酒店业。

  (2)部分镇政府推进“以奖代补”扶贫项目工作不到位。其中:东涌镇赤古村,捷胜镇南门外村、埔尾村、军船头村“以奖代补”项目证明资料不符合规定;捷胜镇军船头村、埔尾村部分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3.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方面。

  (1)目标任务完成方面。

  ①“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其中:截至2019年9月底“畅返不畅”路段整治项目东涌镇建茶村至石奎公路和龙安公路未完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未完成省下达指标20.07公里;危桥改造未完成省下达指标7座。

  ②村庄规划编制未全面完成。截至2019年9月底,区55个行政村未全部完成独立编制村庄规划。

  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建设进度慢。截至2019年9月底,省定贫困村捷胜镇大流村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雨污分流。

  (2)项目效益性方面。

  ①部分项目因设计、选址不合理等原因,造成项目绩效差甚至闲置废弃,未实现预期效果。其中:东涌镇赤古村、石洲村和捷胜镇军船头村、大流村的垃圾屋成为摆设,垃圾屋内未见垃圾存放;东涌镇赤古村1个、捷胜镇军船头村2个公厕选址偏僻,实际使用率低。

  ②区13个项目工程验收结算进度缓慢,其中东涌镇赤古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工程于2018年6月竣工,截至2019年9月底未验收结算,未投入使用。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

  区审计局组织对区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债券资金结存项目单位未使用。2019年12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村村通自来水项目债券资金中提取工程质保金68.88万元转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截至2020年3月底仍结存在该中心未使用。

  四、绩效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支持重大政策落实的省级教育现代化资金开展绩效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及时使用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截至2020年3月底,因市财政资金文件下达滞后和项目调整等原因,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47万元仍结存区财政尚未支出。

  二是未实现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截至2019年底,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17.62%,公办幼儿园占全区全部幼儿园比例为14.29%,未能达到省教育厅“当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不低于38%和当地公办幼儿园占当地全部幼儿园比例不低于30%”的绩效目标要求。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田家炳中学新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香洲街道新楼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决算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多计建安工程费和其他费用37.89万元。其中:田家炳中学新教学楼项目多计建安工程费16.78万元,香洲街道新楼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多计建安工程费19.5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55万元。

  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田家炳中学新教学楼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能按规定提供完整的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巡视记录等资料,造成建设过程事项无追溯依据,存在工程质量和监理报告不实的风险。

  (二)凤飞山至捷胜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核查

  根据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凤飞山至捷胜公路建设工程造价进行核查,核减造价37.34万元,核减率7.81%。

  (三)联合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EPCO项目结算审核

  2019年11月,区审计局与区财政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区9个省定贫困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EPCO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核减工程款438.46万元,核减率达15.24%。

  六、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区“一村(社区)一主题公园”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导致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2018年11月,区政府出台“一村(社区)一主题公园”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建设90个主题公园,投入资金约413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5日,已开工60个,基本完工25个,项目进展缓慢,实际支出330.75万元,资金使用率仅8%。

  2.捷胜镇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截至2019年12月15日,捷胜镇19个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项目已开工,但未取得项目立项批复。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使用率低。2019年涉农资金共53个项目,下达资金5922.86万元,因部分项目未开工等原因,截至2019年12月底,区财政拨付1727.8万元,资金使用率仅29.17%。

  2.部分乡镇未及时拨付基本农田保护资金。截至2019年12月底,东涌镇、捷胜镇、红草镇未将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资金36.25万元拨付到相关的村委会。

  七、国有企业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机关对区国资管理部门、7家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风险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企业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闲置。区纺织品公司、区糖烟酒公司、区食品公司马宫分公司、区水产养殖公司、东方酒店5家企业固定资产存在闲置的情况,账面价值合计187.31万元,未能发挥资产作用。

  2.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资产权属的确认手续。截至2019年6月底,区物资公司账面价值1080万元商品楼和区五交化公司账面价值20万元办公用房未办理不动产证,区食品公司账面价值675.24万元的32694平方米土地未办理国土证。

  (二)国有企业改革方面

  部分企业未完成政企脱钩。截至2019年6月底,区商业集团公司、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区物资总公司、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方酒店5家企业仍未完成政企脱钩。

  八、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一要抓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项目库,细化完善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机制、权责清单。二要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确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三要加强统筹管理,区财政局与业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有机结合。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一要及时足额将各项财政资金缴入国库,确保政府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资金,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支出管理和监督。三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的相关规定,规范行使财政资金审批权,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安排资金支出。四要加强对政府债券、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压实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区资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资产处置、重大事项报备等制度。要多举措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工作。

  (四)加强协调督导,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各部门应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利用好革命老区和深圳对口帮扶政策,研究制订系列配套措施,加强协调沟通,争取相关扶持资金,推动政策落实。要加大对政策落实事中、事后监督和检查力度,提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精准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审计局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指挥工作,制定疫情防控资金和防护物资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全力支持,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0年3月底,财政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925.59万元,捐赠资金31.32万元,捐赠物资35.7万件(折价160.09万元)。区审计局在审计过程及时发出整改提醒函,有效促进了捐赠款物规范管理、高效使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城区审计工作新局面,为把城区建设成为首善之城、善美之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应有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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