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李绪区长牵头区审计局,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以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高位推动,审计整改领导更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肖勇科书记、李绪区长在区委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审计整改推进会上都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批示,要求各单位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二)部门联合,审计整改督导更协同。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等形成合力,全方位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区委巡察办、区政府督查室分别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督查内容,对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关注,切实有效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执行力;区人大紧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未落实整改的单位采取措施进一步整改到位;区审计局通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导、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整改督办函、审计回访、启动整改约谈机制等措施,倒逼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压实责任,审计整改措施更有效。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切实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落实审计整改提出具体要求,部署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如:区民政局、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等单位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
(四)标本兼治,审计整改成效更显著。相关单位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抓手,切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出台和完善有关制度。如区财政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区区级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东涌镇修订了《东涌镇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河长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包含财政管理、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民生项目、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环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的审计情况,查出应整改问题177个(分解细化后),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81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84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2个。截至2024年3月19日,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79个(占97.53%),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61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区级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管财理财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将中期规划作为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事项之一,并加强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出台了《汕尾市城区区级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制定资金使用分配计划。其中未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费征收职责的问题,相关单位将继续督促农村污水使用者付费机制的落实。
二是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开展2021-2022年度城区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通过合理安排年初预算收支项目、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严格代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三是关于预算收支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提前确认的收入5739.32万元进一步完善收入手续、退回多记的预算收入775万元、足额征收水资源费150.64万元、上缴专项债券利息9.12万元、收回超过规定时间未使用或无法使用的资金2542万元统筹使用。相关单位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关于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将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的15所学校的教学设备重新调整安排到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凤山中心小学、香洲街道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区财政局收回债券资金3031.5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
二是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34.37万元上缴国库,收回多报销的差旅费0.26万元;加大现金支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按规定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是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
四是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结算;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履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验收付款;严格规范测试经费支出,杜绝违规外包学生体育质量监测服务。
3.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一是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收回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公积金、养老保险等322.71万元、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2.66万元、收回违规发放的服装费1.2万元、收回私车公养款项2.49万元;职工“吃空饷”的问题,已辞退职工,工资分期归还,已退4.05万元。
二是关于执行法规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违规收费2.7万元已被没收、工会委员会已按规定向会员收取工会费、扶贫资金投资项目已按重新签订的协议约定计算折股分红收益。
三是关于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东涌镇政府对账外收支纳入镇账进行会计核算、对财务及预算会计补录完整;新城中学将非税收入10.04万元上缴国库。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1.关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会费标准设置超过4档的问题。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已将会费标准设置为4档。
二是未全面落实会费只减不增的问题。区民政局出台《汕尾市城区民政局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务收费方案》,区商会对普通会员免收会费。
三是向会员收取会费未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问题。区商会已向区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于2022年10月开始使用。
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设置不合理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捷胜镇政府进行警告教育。
二是政府采购预算未单独列示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4个单位已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预留中小企业的采购预算。
三是未在采购文件明确采购项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采购条款的问题。区教师发展中心已严格审核采购文件,列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相关条款。
3.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截至2022年9月,马宫街道办事处拖欠2家中小企业工程款72.33万元且未披露拖欠款项信息的问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正在积极争取资金。
二是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未组织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问题。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拖欠账款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完善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各项台账。
(三)民生项目审计方面
1.关于1家区级公立医院未完成升级建设任务的问题。
正在全力推进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实行工程进度一月一报、施工现场一月一例会,督促建设任务尽快完成,在资金到位情况下,预计2024年5月份完工,2025年1月份投入使用。
2.关于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东涌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长期未投入使用的问题。东涌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监理等招采工作,下一步争取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是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未开工的问题。由于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截至2022年11月,红草、东涌、捷胜3个乡镇卫生院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过期,未开展妇女住院分娩服务的问题。东涌镇卫生院已整改,红草镇和捷胜镇卫生院不具备此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已停止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四是部分村卫生站仪器设备闲置或缺失,未发挥服务作用的问题。12间村卫生站的电脑或健康一体机已投入使用;东涌镇品清村卫生站健康一体机已交付村站使用。
五是东涌镇新地村、捷胜镇大流村等11个村卫生站存在诊室墙体开裂、外墙漆面脱落等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有8个村卫生站已整改。
3.关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实际配备人数不足的问题。全区已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岗位)180名,每万名居民全科医生配比达到4.54%,已达到每万名居民拥有四名以上全科医生的任务目标。
二是区卫生健康局未制定特岗全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的问题。选派的全科特设岗位医生均因疫情防控工作原因未能下基层服务、聘用的全科特设岗位医生在基层服务期间,其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与其他医生无法区分,故我区没有符合全科特设岗位医生绩效考核的人员,资金已被区财政局全部缴回。
三是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2019年全科医生计划培训分别为60人、69人,实际培训分别为46人、68人,均未达到培训任务要求的问题。已上报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名单,按照市局文件由市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全科医生培训。
4.关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居民健康管理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区居民健康档案专项清理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专项清理, 完成767个身份证号不匹配出生日期和性别的档案的校对更新,完成1909个已故居民健康档案注销。
二是对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将体检、医保报销过程中发现的慢病对象纳入档案管理、落实随访服务和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加强对老年人、慢病患者的管理。
三是有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未完成,虚增健康档案和服务人群的问题。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了辖区本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计划,加强工作人员有关健康档案管理的培训,加强重点人群的筛查,及时更新维护档案数据。
四是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五是汕尾逸挥基金医院3个传染病例未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上报的问题。已开展医务人员业务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查,完善传染病相关制度,梳理报送流程漏洞,避免漏报事件再次发生。
六是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任务指标未完成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加大对医师、护士、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招聘和培养力度,督促取得医师资格、护士资格的医师、护士抓紧注册,各医疗机构统筹调配,增加床位的开放。
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5.关于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个项目拖欠工程相关费用185.19万元的问题。东涌镇卫生院已完成消防验收工作,下来继续督促施工队加快竣工图和结算工作。红草镇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正在整改中。
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已全部缴回财政。
三是核酸检测费用保障不足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先预拨核酸检测费用500万元,接下来由区财政局与区卫生健康局、汕尾逸挥基金医院、各镇(街道)卫生机构等部门核对后,再报区政府审定办理结算。
(四)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方面
1.乡村振兴大会战方面。
一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实施的4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有2个项目已完工验收。
二是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下发提醒函、召开会议、开展现场督导等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2021年度各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已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三是2022年全区水产品产量为22.46万吨,未能完成任务清单中关于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3.84万吨以上的目标要求的问题。截至2023年6月底,我区水产品产量为120725吨,同比上年增长了4.7%,本年度我区将确保水产品产量稳定,完成2023年产量供给。
四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措施推进不到位,部分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已责令有关公司将晨洲蚝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一批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全部退回。
五是城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62.65%,未能完成任务清单68%的目标要求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惠农政策实施,加大农机应用推广和宣传。
六是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不到位,以非“三农”科技服务形式开展帮扶工作的问题。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工作方案指导特派员开展科技帮扶工作,并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和深圳市对口帮扶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中。
七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实现全区所有羊只小反刍兽疫免疫的问题。已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区785只羊完成小反刍兽疫免疫。
八是长效管护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各镇(街道)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工作的督促指导,东涌镇4个村均已完成整改。
2.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东涌镇仍有存量违法用地面积763.65亩(其中耕地42.40亩)未落实整改的问题。东涌镇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实地核实违法图斑情况,实施了行政处罚或者生态修复,发布2023年东涌镇自然资源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制度保障。
二是东涌镇撂荒2年以上耕地面积达到2135亩,耕地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自2021年开展撂荒图斑复耕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完成复耕3102亩,除盐碱地和缺乏水源地外,其余已全部完成复耕,东涌镇已联合周边农业合作社等,进行水利设施规划设计,先解决灌溉和排水问题,再组织复耕工作。
三是未及时关停非法排污口的问题。东涌镇品清湖养殖排口关停已经全部完成,现有防洪渠排口区住建部门已全部登记。
四是宝楼村垃圾场露天焚烧垃圾的问题。东涌镇已落实对该村的垃圾管理和清运,并加强对该垃圾收集场的巡查督导。目前,该处垃圾收集场已停用并进行拆除。
五是巡河次数不达标的问题。东涌镇修订《东涌镇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河长巡查制度》,加强对辖区河流的巡查次数。2022年全年镇村两级巡河次数684人次,符合巡河次数要求。
六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东涌镇加强学习,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七是东涌镇新地村污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服务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
1.汕尾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方面。
一是工程手续不齐的问题。3个项目中有1个已申领施工许可证;未编制工程预算的问题正在整改;区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变更情况,区教育局已报送区发展改革局审批。
二是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有1个项目已申请工期延期,其余2个未整改。
三是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不够严格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规范项目概算审批工作流程,加强对第三方审核公司的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概算审批业务,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合理性,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方面。
一是工程款项计算不实的问题。相关镇退回多付建安工程费135.42万元,废除多计竣工图编制费的合同,将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送区财政审核结算,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内容及范围控制投资规模,不在概算批复外列支费用。
二是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补办项目环评手续,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协调,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标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是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捷胜镇通过支付拖欠账款240.22万元、退回保费5.99万元、按规定与服务单位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完善运营绩效考核方案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三、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但仍有一些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是:
(一)已部署整改计划的问题,需进一步推进落实。如:未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费收取职责、账务调整无依据等问题,有关单位已统筹部署整改工作。
(二)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需多方合力整改。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实施的4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
(三)整改力度不足的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如:未按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超范围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问题仍有部分单位未较好解决,在整改工作推进力度、整改质量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
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压实责任,严抓落实。明确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找准问题症结,积极部署力量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加快将剩余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分类施策,科学整改。对剩余需要整改问题进一步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把问题列清单分类别,科学制定整改计划,精准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一些“屡审屡犯”的老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原因,相关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主管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管,建章立制,通过审计查出一个问题,带动整改规范一类问题,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问题。
下一步,区政府将严格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定扛起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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