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审计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10-23 15:0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2025年10月13日在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局长  黄振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三六九”、深入推动“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城区生态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城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狠抓财源建设,保障财政正常运转。强化部门协作,积极组织收入,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301万元,同比增长9.74%;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31270万元和上级财政资金157179万元,保障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及社会事业支出;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对全区125宗闲置资产进行现场排查,分批次盘活出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闲置经营性国有资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资本,促进财政增收。

        ——优化支出结构,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区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的支出,全年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投入到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项目建设253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61.19%。投入教育资金93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09%,投入卫生健康资金39574万元,保障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7824万元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各单位合力推动审计整改,着力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25年8月底,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15个,整改到位率96.64%。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项,整改金额28.64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5484万元,总支出414439万元,结转结余1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3695万元,总支出89484万元,结转结余1142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0万元,总支出260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623万元,预算支出157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58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合理统筹资金,控制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运转和项目建设,保持财政紧平衡运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二是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未及时公开。三是预算调整不科学。将年初21个具有确定性的预算项目调整为0,实际从代编列支305.85万元。四是代编预算管理不到位。267项指标共7131.53万元代编预算未及时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五是对有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未要求预算单位重新调整绩效目标,导致部分项目未设立绩效目标或预算金额与其绩效目标不匹配。

        2.部分预算支出管控不到位。一是未及时下达41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150.7万元,至2024年底仍滞留区财政。二是1个单位未及时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导致资金闲置,涉及金额827万元。三是部分学校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支付临聘人员工资33.48万元。

        3.部分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及时清算银行垫付资金65506.81万元。二是未完成暂付款2024年的清理消化计划,仅消化了一笔暂付款8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4个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5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决算管理不到位,完整性有待提高。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827.41万元;2个单位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23.99万元;2个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不完整,涉及项目9个,金额204.04万元1个单位未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印刷服务等9项货物服务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采购金额331.82万元。

        2.部分单位收支管控不严格,合规性有待提升。

      (1)非税收入征管不完善。6个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不到位,其中2个单位欠收出租资产租金55.23万元,1个单位占用资产出租租金等19.35万元用于日常经费支出,1个单位未将2591.88万元非税收入纳入征管系统并开具财政票据,1个单位为“一人处”、公证服务0收入,1个单位滞留由区人民法院转来的房产拍卖款34.91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2)支出管控不严格。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经费,共42.03万元;1个单位占用征地工作经费179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2个单位未严格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导致多支付服务费用5.55万元;1个单位超范围发放非其经费负担人员应休未休年假补贴2.13万元。

     (3)履职不到位。1个单位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33.85万元补偿资金未发放到位;1个单位奖补资金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317万元。

       3.部分单位项目管理不严谨,规范性有待加强。

     (1)项目管理不严格,履职不实。2个单位对项目结算书审查把关不严,导致施工方多计工程费1.06万元;1个单位2个造林项目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达不到验收条件;1个单位未对服务购买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未及时推动工程的验收且将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交付使用;1个单位未按期完成土地平整清拆工作,影响地块出让;1个单位项目进度缓慢,导致421.93万元专项奖补资金未有对应奖补项目,面临到期被上级财政收回的风险;1个单位未完成任务目标,项目改造与实际需求不适配,7.09万元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2)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1个单位未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等3个事项服务机构,涉及金额0.71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事项实施集中采购,涉及金额2.77万元;1个单位1个工程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自行选择施工单位;1个单位公开招标设置不合理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4.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未落实“过紧日子”要求。3个单位未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超预算采购金额24.7万元;2个单位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支出总体未压减30%;1个单位未按标准控制行政复议培训活动预算,超出标准1.31万元;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2个项目经费153.5万元及超预算支出日常费用49.16万元;1个单位采购设备未经充分调查研究,导致多支付购置费4.76万元;1个单位违规使用10.32万元公款为干部职工定制服装、发放加班费及生育津贴共23.32万元。

       5.1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超过三年未清理的149.05万元,其他应付款超过三年未清理的33.56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2024年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债券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545.44万元债券资金存放在预算外资金专户。1个单位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使用债券资金支出茶叶费2.48万元,月均0.35万元。三是部分单位债券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资金支出率低,17个项目支出率仅12%。

     (二)部分债券项目管控不严格1个项目征拆费4169.36万元超批复征拆估算费1037.7万元的301.7%;1个项目部分内容重复规划申报立项;1个项目合同价款计取不合理,合同价虚高。

       三、“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一)汕尾市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村培育重点任务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村培育重点任务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推进不力。5个建设项目未能及时实施;1个镇未将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纳入典型镇建设规划,并落实配套设施。

       2.财政资金、资产未发挥应有效益。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8个村委会未及时使用扶持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涉及资金300万元;2个镇街未按规定用途使用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6.93万元;1个镇未对外开放圩镇客厅,未发挥圩镇客厅功能;2个镇街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未投入使用;1个社区垃圾转运站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07.74万元;1个镇未及时使用扶贫项目收益,涉及金额241.53万元。

        3.工程建设管理不严谨。1个公厕项目选址手续不完备;1个项目未按图纸施工和申报进度款不实,涉及工程款共34.95万元;1个项目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项67.98万元。

        4.履职不到位。落实典型村选树机制不到位,3个不符合遴选要求的行政村被确定为典型村培育对象;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机制落实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职能部门“三线”整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典型村主街、民房外墙出现乱拉挂等“三线”问题;5个镇街新建农房管控及整改不到位,28宗新增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未整改到位,涉及面积7.17亩;3个镇农村集体资产未纳入“三资平台”管理;2个镇街4项资产收益类扶贫项目本金或收益未收回,涉及金额624.5万元;1个镇未督促村委会按规定核销1个扶贫项目;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展部分收益类扶贫项目资产风险评估工作。

      (二)汕尾市城区推进风貌提升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对区推进风貌提升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6个镇街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仍处于区级审核阶段。

        2.“三线”整治工作验收小组成员单位未按要求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导致全区“三线”乱搭乱接问题整治不彻底。

        3.1个垃圾站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现场垃圾站及其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未充分发挥功能。

        4.2块国道沿线耕地撂荒整治监管不到位,涉及撂荒耕地面积187.52亩。

        5.个别绿美生态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绿美镇村建设、红树林营造修复等3个项目的建设任务未能按时完成。

        四、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2021年至2023年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双百工程经费管理不善。双百工程经费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42.35万元;年底突击花钱支出“双百工程”服务经费7万元。

      (二)社工工作不达标。社工专业培训开展时长不达标,2021年、2023年年度培训时长均未达到每人每年不少于48小时的要求;部分镇街未完成社工站点年度工作任务。

      (三)部分工作存在违规行为。部分街道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等项目,涉及金额9.94万元;部分单位违规借调社工人员,涉及社工人员13名。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汕尾市城区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决算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对区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建安工程费20.22万元。施工单位在报审的结算中计量不实,多计工程量,涉及金额8.59万元;多计材料价,涉及金额11.63万元。

       2.未按规定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服务商。未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可研编制服务,地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概算的编制时间均早于合同签订日期。

       3.重复委托概算编制服务。概算编制服务事项同时委托了两家公司,实际工程概算书由其中一家公司编制。

     (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区7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质量控制不严格。7个项目未按设计和技术要求施工,偷工减料,涉及工程造价838.84万元。

       2.前期工作不扎实。2个项目未在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1个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委托服务签订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涉及金额61.39万元。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未取得相关批准即擅自施工。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在开工日期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1个项目未及时确定质量检测单位,导致建设过程中对进场材料、已完工程没有进行取样送检和现场检测。

       3.造价控制不严格。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工程保费6.5万元。1个项目基础加固工程量不实,多计综合合价23.82万元。1个项目签订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服务等7项服务合同多计费用40.18万元。

       4.资金拨付不规范。1个项目在不具备施工条件先行支付工程预付款661.6万元。1个项目虚报工程进度,将未施工工程量纳入进度款申报,提前支付进度款198.02万元。1个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过高且未约定扣回,超付955.16万元。

       5.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设计单位在无业主/监理指令情况下擅自设计变更出图。1个单位出具的图纸工程量虚大,现场路面破除厚度与图纸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描述不相符,涉及金额184.61万元。1个项目预算编制单位出具虚假工程预算书,将已优化删除的建设内容纳入列支预算金额,涉及虚增金额3284.76万元。

        6.工期控制不严格。1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截至2024年11月,现场部分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及景观部分室外工程仍未收尾完成,超工期8个月;1个项目开工晚于合同约定1个月。

       跟踪审计调查过程中指出相关项目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格,部分沥青路面完成效果差、使用材料厚度与图纸设计不符、路面铺装未设置垫层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审计期间落实了整改。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3个债券项目形成的资产因停工、实施进度缓慢等原因未投入使用,造成资产闲置浪费。2个单位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闲置,未能有效盘活,涉及闲置资产104.22万元。

     (二)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7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盘盈资产17项、盘亏资产130项149.99万元;5个单位未登记笔记本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23.87万元。

     (三)部分单位未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112辆公务用车北斗卫星定位设备存在应装未装的情况,占比50.45%。

       2.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规定。5个单位未按省级统一要求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线上用车申请、未上传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维保等数据,导致公务用车的使用数据未纳入省级信息化监管系统。1个单位未及时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更新车辆信息,导致管理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3.5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1个单位一辆被交警部门注销,现属无牌无证无户的公务用车应处置未处置;1个单位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1个单位使用公车未执行申请制度且未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未登记公车使用记录等。

       七、审计移送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6份,向相关部门移送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0起,涉及金额3104.01万元。主要集中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履职不到位、为未到岗职工缴纳社保、未按批准的建设内容设计并施工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区财政部门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法定程序科学调整预算事项,及时细化代编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实事求是、科学合理预测各项财政收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可执行性,做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和批复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强化预算对部门单位的约束力;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预算编制的指导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如实反映预算收入和支出,妥善消化暂付款项历史挂账,控制新增规模。

      (二)规范债券项目管理,防范化解风险。要提前谋划储备项目,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加快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强化专项债形成资产管理运用;积极谋划部署项目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大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地方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投资评审行为,防范造价控制风险,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

     (三)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壮大财政实力。要优化财源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规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多元稳定的财源体系;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颗粒归仓,确保应收尽收;健全非税收入征缴机制,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积极盘活资源资产、存量资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持续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提升政策落实效果,增进民生福祉。要强化政策统筹引领,增强对“百千万工程”的引导和支撑。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管理、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设计,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政策执行效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政策合力,提高财政政策与民生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精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持续加强规划设计,科学论证,规范工程建设,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以高质量县镇村建设支撑“百千万工程”。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规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区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审计能力,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