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对汕尾市“8·31”粤汕尾渔 12048渔船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1日18时50分,你市“粤汕尾渔 12048”渔船在惠州大亚湾对开 24 海里海域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