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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02-28 10:12 来源: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为加强街道市容市貌和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美丽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充分展示城乡新面貌,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对全街道16个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颜值”和“品质”再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全面整治辖区内特别是公路两侧、村内巷道、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垃圾堆放、车辆乱停放、杂物乱摆放、占道经营以及乱摆乱卖等现象。
  大力整治辖区主干道路和道路两侧违规搭建、摆摊设档,对沿街及其他公共场所周围门店超出经营场所的门、窗、外墙经营,非规划摆摊区域内占道经营摊档等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整治房屋周边(庭院、巷子、门前空地等)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全面清理辖区内河道、沟渠、池塘等各类水体漂浮物和堤岸堆积的各类垃圾;要求全街道所有商户、村(居)民做到“门前三包”,包房前屋后卫生;包秩序良好(无乱挂物品、不乱搭棚架);包绿化维护,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管理养护,保持绿地干净整洁。
  (三)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巡查频次,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解释教育工作力度;同时,引导全街道村(居)民共同监督,共同维护城市形象,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美好城市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三、自觉参与
  为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生活,切实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广大群众务必自觉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时,我们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绿美植树活动中来,在房前屋后、村旁路旁植树,美化绿化环境,共同提升空气质量和城乡“颜值”。
  对拒不配合,在整治过程中存在阻挠、妨碍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我们鼓励举报破坏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不良行为,举报电话:0660-3200395。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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