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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庆置业利好集中释放,助力安居善美之城
2026-10-06 16:12 来源: 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国庆期间,我市叠加系列购房利好政策,涵盖购房补贴、公积金提取与贷款、商业贷款、贷款贴息及个税退税五方面,全方位、全流程楼市惠民政策精准覆盖刚需首置、家庭改善、返乡置业、人才安居各类群体,层层降低置业门槛、实实在在减轻购房成本。

  在购房补贴方面,2026年3月24日至2027年9月30日,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按时网签备案,140平方米(含)以下每套补贴2万元,140平方米以上补贴4万元,不限户籍。汕尾户籍初婚或初育家庭、多子女家庭可各补贴2万元,同一家庭累计申领的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

  在公积金方面,缴存职工家庭可共同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合同约定首付款。同时,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10月20日起受理装修和物业费的公积金提取,为购房进行多元减负。

  在信贷方面,商贷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成套住房的按首套执行;多子女、赡养老人家庭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1套;首付比例最低统一为15%。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公积金贷款方面也推出了优认定、降首付、提额度等措施,强化安居保障,例如,持有人才房票,贷款额度上浮30%,四类人才贷款额度上浮50%,最高117万元。

  在贴息方面,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5年。

  在退税方面,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降低改善换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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